




GB/T 37536-2019《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设备期间核查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37536-2019
中文名称:《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设备期间核查规范》
发布日期:2019-06-04
实施日期:2020-01-01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检测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64)
归口单位:全国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检测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64)
起草单位:吉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长春信克自动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山东新凌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广州市福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广东泓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四川中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房法成、孔令全、叶振洲、唐向臣、杨雪、罗文博、江涛、章彦辉、张文广、殷景明、张奇峰、杨春生、闫军、高德成、全付付、孙仁云、陆俊、刘元鹏、戴映云、杨华西、于善虎
中国标准分类号:R17公路车辆维修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43.180检查、维修和试验设备
GB/T 37536-2019《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设备期间核查规范》介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 37536-2019《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设备期间核查规范》,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检验、综合性能检验等设备的期间核查。这些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速度表校验仪、制动试验台、侧滑试验台、轴重仪、照明和光信号装置检测仪等。《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检测设备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期间核查的基本概念
期间核查是指在两次检定或校准之间,通过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对检测设备进行核查,以确保其在两次检定或校准之间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期间核查的主要目的是及时发现并消除检测设备的系统误差,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期间核查的实施要求
《规范》对期间核查的实施提出了以下要求:
1、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制定期间核查计划,明确核查的设备、方法、周期等,并按照计划实施期间核查。
2、期间核查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标准物质、参考标准、比对试验等。核查结果应记录并保存,以便于追溯和分析。
3、期间核查结果应与检定或校准结果进行比较,以评估检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如发现检测设备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4、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建立期间核查的管理制度,明确期间核查的责任人、职责、流程等,并定期对期间核查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四、期间核查的监督管理
《规范》要求,机动车检验机构应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期间核查工作的有效实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期间核查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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