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T 627-2014《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导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SL/T 627-2014
中文名称:《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导则》
发布日期:2014-01-20
实施日期:2014-04-20
发布部门:水利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起草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起草人:朱党生、石玉波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P55
国际标准分类号:27.14
SL/T 627-2014《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导则》介绍
水利部发布了SL/T 627-2014《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导则》。旨在适应城市化进程中对水资源管理的新要求,明确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的原则、内容和方法,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一、《导则》的适用范围
《导则》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供水水源规划工作。这包括但不限于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等多种水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导则》为城市供水水源规划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导。
二、《导则》的主要内容
1、规划原则
《导则》明确了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应遵循的原则,包括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保护优先、供需平衡、多水源互补等。这些原则旨在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供水安全。
2、规划内容
《导则》规定了规划内容应包括水源评价、供水需求预测、水源配置方案、水质保护措施、供水设施布局、应急预案等。这些内容涵盖了从水源选择到供水安全保障的全过程。
3、规划方法
《导则》提出了水源规划的方法和技术路线,包括水源调查与评价、供水需求分析、水资源配置模型、水质监测与评价等。这些方法为规划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4、规划实施
《导则》强调了规划实施的重要性,要求规划成果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规划等相衔接,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
四、《导则》的实施与监督
《导则》自2014年4月20日起正式实施。水利部及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对《导则》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鼓励各城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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