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式38毫米警用发烟型催泪弹”的标准号是:GA/T 1304-2016
GA/T 1304-2016《2008式38毫米警用发烟型催泪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6-10-21发布,并于2016-10-2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武汉军代局;起草人是艾西安、黄翠军、孙非、于洋、唐健、吴峰贤。
“2008式38毫米警用发烟型催泪弹”介绍
“2008式38毫米警用发烟型催泪弹”是一种非致命性武器,主要用途是控制人群骚乱或在特定场合驱散人群。该武器的设计考虑到了执法部门面临的各种挑战和需求,能够在不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下达到快速驱散的目的。其发射后可以释放催泪气体和浓厚烟雾,迅速降低能见度并引起不适感,迫使目标离开现场。这款催泪弹的外壳采用坚固材料制造,确保了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它的操作简便,训练有素的执法人员可以在紧急状态下迅速部署,有效应对突发情况。“2008式38毫米警用发烟型催泪弹”是一种多功能的防暴装备,它结合了发烟和非致命打击的双重功能,为执法人员提供了一种有效的人群控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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