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B/T 4881-2015《再生和回收塑料制品安全技术条件》基本信息
标准号:QB/T 4881-2015
中文名称:《再生和回收塑料制品安全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2015-10-10
实施日期:2016-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8)
起草单位:东莞市拓展实业公司、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王建平、谭亦武、刘宇星、史君良、庄亮、张振文、沈来勇、肖海燕、吕潇、林进帆
中国标准分类号:G32合成树脂、塑料
国际标准分类号:83.140.01橡胶和塑料制品综合
QB/T 4881-2015《再生和回收塑料制品安全技术条件》介绍
《再生和回收塑料制品安全技术条件》(QB/T 4881-2015)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于2015年10月10日发布,并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QB/T 4881-2015标准适用于再生和回收塑料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涵盖了食品接触材料、儿童玩具、医疗器械、汽车零部件等各个领域。标准对再生和回收塑料制品的原料、生产工艺、产品性能、安全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原料要求
标准对再生和回收塑料制品的原料进行了严格规定。原料应来源于合法渠道,确保来源可控、可追溯。原料应经过充分清洗、消毒,去除杂质和有害物质,保证原料的纯净度。原料中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塑化剂等,以确保产品安全。
三、生产工艺要求
QB/T 4881-2015标准对再生和回收塑料制品的生产工艺提出了具体要求。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压力、时间等工艺参数,以保证产品质量。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减少污染物排放。
四、产品性能要求
再生和回收塑料制品应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满足使用要求。标准规定了产品的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冲击强度等物理性能指标,以及耐热性、耐化学腐蚀性等化学性能指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应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等,以保证产品安全。
五、安全要求
QB/T 4881-2015标准对再生和回收塑料制品的安全性提出了严格要求。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环保、卫生等方面的法规和标准。特别是食品接触材料,应通过食品安全评估,确保产品在接触食品过程中不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不应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六、标识和包装要求
再生和回收塑料制品的标识和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产品应明确标注生产厂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便于消费者识别和使用。包装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七、监督和管理
为了确保QB/T 4881-2015标准的实施,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再生和回收塑料制品的监督和管理。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监管部门应加大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行查处,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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