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JG 641-2006《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验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JJG 641-2006
中文名称:《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验规程》
发布日期:2006-12-08
实施日期:2007-06-08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全国流量容量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大容量第一计量站
起草人:张珑、孙金革
中国标准分类号:A53力学计量
国际标准分类号:17.120.10封闭管道中流量的测量
JJG 641-2006《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验规程》介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6年12月8日发布了JJG 641-2006《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验规程》,并于2007年6月8日起正式实施。
一、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验的重要性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验是保证液化石油气计量准确性的基础,也是确保液化石油气运输安全的关键环节。通过容量检验,可以确保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容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避免因容量不准确而导致的计量误差和经济损失。同时,容量检验还可以发现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安全隐患,为液化石油气的运输安全提供保障。
二、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验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容量检验工作。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是指用于运输液化石油气的专用槽车,其容量范围一般在10立方米至50立方米之间。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验的方法、程序和要求,为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计量准确性和运输安全提供了规范和指导。
三、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验的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验的方法,包括水容量法和气体容量法。水容量法是利用水的体积来测量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容量,适用于新槽车的首次检验和槽车的定期检验。气体容量法是利用气体的体积来测量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容量,适用于槽车的周期性检验。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
四、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验的程序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验的程序,包括检验前的准备工作、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处理。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槽车的清洗、检查和准备工作,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检验过程包括测量槽车的容量、计算容量误差和判断容量是否符合标准。检验结果的处理包括记录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和对不符合标准的槽车进行处理。
五、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验的要求
本标准对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验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包括槽车的清洗、容量测量的精度、容量误差的计算和检验结果的判断等。槽车的清洗要求彻底、干净,以避免残留物对检验结果的影响。容量测量的精度要求达到±0.2%,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容量误差的计算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式进行,以确保计算结果的正确性。检验结果的判断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进行,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
六、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验的意义
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容量检验是保证液化石油气计量准确性和运输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容量检验,可以发现槽车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因容量不准确而导致的计量误差和经济损失。容量检验还可以提高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运行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为液化石油气的稳定供应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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