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2/ 1321.4-2009《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4部分: 传感器与仪器仪表信号安全监测预警子系统》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2/ 1321.4-2009
中文名称:《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4部分: 传感器与仪器仪表信号安全监测预警子系统》
发布日期:2009-01-18
实施日期:2009-03-18
发布部门: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分类号:A2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DB32/ 1321.4-2009《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4部分: 传感器与仪器仪表信号安全监测预警子系统》介绍
DB32/1321.4-2009《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 第4部分:传感器与仪器仪表信号安全监测预警子系统》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于2009年1月18日发布,并于同年3月18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内容概述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中传感器与仪器仪表信号安全监测预警子系统的建设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1、系统构成
本标准明确了传感器与仪器仪表信号安全监测预警子系统的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传感器、数据采集器、信号处理设备、通信设备等关键组件。
2、技术要求
对于系统中的各个组成部分,本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这些要求涉及传感器的精度、响应时间、稳定性,以及数据采集器和信号处理设备的数据处理能力等。
3、安装与调试
本标准详细描述了系统的安装和调试流程,包括传感器的布置、设备的连接、系统的校准和测试等,以确保系统能够准确、及时地监测和预警潜在的危险。
4、运行与维护
为了保障系统的长期有效运行,本标准规定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要求,包括定期检查、故障排除、数据备份等,以确保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
5、安全性与环保性
考虑到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本标准还对系统的安全性和环保性提出了要求,包括电磁兼容性、抗干扰能力、辐射防护等。
二、标准的意义
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升江苏省固定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为相关企业和管理部门提供了一套科学、系统的安全监测预警解决方案,还有助于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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