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B/T 10698-2012《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0698-2012
中文名称:《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
发布日期:2012-03-15
实施日期:2012-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商业、贸易、合同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20贸易、商业活动、市场营销
SB/T 10698-2012《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介绍
SB/T 10698-2012《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是中国商务部于2012年3月15日发布的一项标准,该标准自201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SB/T 10698-2012《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适用于各类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该标准旨在为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提供统一的技术规范,确保流通过程的顺畅和高效。
二、库存积压商品的定义
根据SB/T 10698-2012标准,库存积压商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生产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企业无法按照原计划销售或使用的商品。这些商品可能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三、库存积压商品的分类
SB/T 10698-2012标准将库存积压商品分为三类:
1、长期积压商品:指超过一定期限(如6个月、1年等)未能销售或使用的商品。
2、季节性积压商品:指受季节性需求影响,某一时期内无法销售或使用的商品。
3、其他积压商品:指不属于上述两类的其他积压商品。
四、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要求
SB/T 10698-2012标准对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提出了以下要求:
1、企业应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对库存积压商品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
2、企业应制定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计划,明确流通目标、方式和时间。
3、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效率,如降价促销、跨区域调拨等。
4、企业应加强与供应商、客户的沟通,了解市场需求,合理安排库存。
5、企业应定期对库存积压商品进行盘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五、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方式
SB/T 10698-2012标准规定了库存积压商品的流通方式,包括:
1、降价销售:对库存积压商品进行降价处理,吸引消费者购买。
2、跨区域调拨:将库存积压商品调拨至需求较大的区域进行销售。
3、跨行业调剂:将库存积压商品调剂至其他行业进行使用。
4、委托代销:将库存积压商品委托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代销。
5、捐赠或报废:对无法流通的库存积压商品进行捐赠或报废处理。
六、库存积压商品的信息化管理
SB/T 10698-2012标准强调了库存积压商品的信息化管理,要求企业:
1、建立库存积压商品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共享。
2、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库存积压商品进行分析和预测,为决策提供支持。
3、加强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化协同,提高整个供应链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SB/T 10698-2012《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 通则》是一项旨在规范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提高流通效率、减少库存积压、降低企业成本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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