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J 691-2014《环境空气 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HJ 691-2014
中文名称:《环境空气 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发布日期:2014-02-07
实施日期:2014-04-15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起草单位: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青岛理工大学、青岛恒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崂山电子仪器总厂有限公司
HJ 691-2014《环境空气 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了HJ 691-2014《环境空气 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旨在为环境监测和科研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采样方法和标准。
一、《导则》的发布背景
随着公众对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对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半挥发性有机物由于其在环境中的分布广泛、影响深远,成为环境监测的重点对象。《导则》的制定,正是为了满足这一需求,确保采样过程的标准化和数据的可比性。
二、《导则》的主要内容
《导则》对环境空气中半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技术进行了全面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采样原则
《导则》明确了采样的基本原则,包括代表性、重复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这些原则确保了采样结果能够真实反映环境空气中SVOCs的实际情况。
2、采样方法
《导则》详细规定了采样方法,包括采样点的选择、采样时间和频率、采样设备和材料的选择等。这些方法的规范,有助于提高采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采样设备
《导则》对采样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设备的性能参数、校准和维护等。这些要求确保了采样设备能够准确、稳定地进行采样工作。
4、采样操作
《导则》对采样操作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包括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和处理等。这些操作的规范,有助于减少采样过程中的误差和污染,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5、质量控制
《导则》强调了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如空白样品的采集、样品的复测、数据的审核等。这些措施有助于确保采样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三、《导则》的实施意义
《导则》的实施,对于提高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够为环境监测人员提供标准化的操作流程,还能够为环境科学研究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导则》的实施还有助于推动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和创新,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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