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 2000.126-2016《公安信息代码 第126部分:投诉办理形式代码》基本信息
标准号:GA/T 2000.126-2016
中文名称:《公安信息代码 第126部分:投诉办理形式代码》
发布日期:2016-01-18
实施日期:2016-01-18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消防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起草人:赵海荣、傅永财、楼兰、吴君、朱红伟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40字符集和信息编码
GA/T 2000.126-2016《公安信息代码 第126部分:投诉办理形式代码》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6年1月18日发布了GA/T 2000.126-2016《公安信息代码 第126部分:投诉办理形式代码》,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是公安信息代码系列标准之一,旨在通过统一的代码体系,规范公安机关投诉办理的形式,提高投诉处理的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在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投诉时,对投诉办理形式的分类、编码和应用。
二、标准内容
投诉办理形式的分类
本标准将投诉办理形式分为七大类,分别是:
1、口头投诉
2、书面投诉
3、电话投诉
4、网络投诉
5、信函投诉
6、现场投诉
7、其他形式投诉
每一类投诉办理形式都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操作流程,以确保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准确地处理各类投诉。
投诉办理形式的编码
为了便于计算机系统处理和信息交换,本标准为每一种投诉办理形式都规定了唯一的编码。编码采用数字和字母的组合,具有唯一性和可扩展性,方便公安机关在信息化系统中进行管理和查询。
投诉办理形式的应用
本标准要求公安机关在处理投诉时,应根据投诉人选择的投诉形式,按照相应的编码进行登记、分类和处理。同时,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投诉办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投诉信息的快速录入、查询和统计分析。
三、标准的意义
1、提高投诉处理效率
通过统一的投诉办理形式代码,公安机关可以更加高效地处理各类投诉,缩短投诉处理的时间,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2、保障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本标准明确了投诉人的投诉形式选择权,保障了投诉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投诉方式,维护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3、促进公安机关工作规范化
本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公安机关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形象。
4、推动信息化建设
本标准的编码体系为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基础支撑,有助于实现投诉信息的快速处理和有效管理。
GA/T 2000.126-2016《公安信息代码 第126部分:投诉办理形式代码》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公安机关的投诉办理工作,提高投诉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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