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1/T 1204-2020《标准先进性评价通用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1/T 1204-2020
中文名称:《标准先进性评价通用要求》
发布日期:2020-01-10
实施日期:2020-03-01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上海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张东生、马娜、江平、路欢欢、晏绍庆、史燕君、朱学铭、段文锋、王宝斌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DB31/T 1204-2020《标准先进性评价通用要求》介绍
DB31/T 1204-2020《标准先进性评价通用要求》是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份地方标准,于2020年1月10日发布,并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DB31/T 1204-2020《标准先进性评价通用要求》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各类标准的评价工作,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等。评价对象可以是现行标准,也可以是新制定的标准,以及标准草案等。
二、评价原则
标准先进性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客观性:评价应基于事实和数据,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
2、系统性:评价应全面考虑标准的各项要素,包括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
3、公正性:评价应公平对待所有参与方,避免利益冲突和权力干预。
4、透明性:评价过程和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评价内容
标准先进性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创新性:评价标准的技术内容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采用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2、经济合理性:评价标准是否符合市场需求,是否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3、社会适应性:评价标准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4、环境友好性:评价标准是否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减少污染。
5、法规符合性:评价标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6、国际协调性:评价标准是否与国际标准兼容,是否有利于国际交流和合作。
四、评价方法
标准先进性评价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专家评审法: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2、数据分析法: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如技术参数、市场规模、环境影响等,进行定量评价。
3、比较分析法:将标准与国内外同类标准进行比较,分析其先进性。
4、案例分析法: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标准的应用效果和先进性。
5、问卷调查法:通过问卷调查,收集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五、评价程序
标准先进性评价的程序如下:
1、确定评价对象:明确需要评价的标准或标准草案。
2、制定评价方案:确定评价的目的、内容、方法、时间等。
3、收集资料:收集标准文本、相关法规、技术资料等。
4、开展评价:按照评价方案,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价。
5、形成评价报告:将评价结果和建议整理成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
6、跟踪反馈:对评价结果进行跟踪和反馈,不断改进评价工作。
六、标准意义
DB31/T 1204-2020《标准先进性评价通用要求》的实施,对于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可以确保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为社会和环境带来更多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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