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ECS 360-2013《村镇传统住宅设计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CECS 360-2013
中文名称:《村镇传统住宅设计规范》
发布日期:2013-12-23
实施日期:2014-04-01
发布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归口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等
CECS 360-2013《村镇传统住宅设计规范》介绍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了CECS 360-2013《村镇传统住宅设计规范》。
一、《规范》的背景与意义
1、背景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村镇传统住宅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一些地区出现了忽视村镇传统住宅保护和发展的现象,导致传统住宅的风貌逐渐消失,传统建筑技艺逐渐失传。
2、意义
《规范》的发布,旨在规范村镇传统住宅的设计,保护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村镇传统住宅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规范》的实施,可以提高村镇传统住宅的建设质量,保护和恢复传统住宅的风貌,传承和发扬传统建筑技艺。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
1、总则
《规范》明确了村镇传统住宅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设计原则、设计目标、设计范围等。《规范》要求设计应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村镇传统住宅的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
2、规划与布局
《规范》对村镇传统住宅的规划与布局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住宅用地的选择、住宅布局的形式、住宅与环境的关系等。《规范》强调住宅用地应选择地势平坦、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地方,住宅布局应遵循“因地制宜、和谐共生”的原则,住宅与环境应相互协调、相互融合。
3、建筑设计
《规范》对村镇传统住宅的建筑设计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包括建筑风格、建筑形式、建筑结构、建筑材料等。《规范》要求建筑设计应充分体现传统建筑的特点,注重建筑形式与地域文化的融合,采用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建筑结构和建筑材料。
4、环境设计
《规范》对村镇传统住宅的环境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住宅周边环境的绿化、住宅内部环境的布置、住宅与周边环境的互动等。《规范》强调环境设计应注重生态保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创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
5、设备与设施
《规范》对村镇传统住宅的设备与设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给排水、供电、供暖、通讯、安全等。《规范》要求设备与设施应满足居民生活的基本需求,注重节能减排、绿色环保,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规范》的实施与监督
1、实施
《规范》自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村镇传统住宅设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确保村镇传统住宅的建设质量。
2、监督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规范》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范》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规范》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CECS 360-2013《村镇传统住宅设计规范》的发布,对于保护和传承我国村镇传统住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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