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B/T 1003-1995《拆船板热轧再生扁钢》基本信息
标准号:WB/T 1003-1995
中文名称:《拆船板热轧再生扁钢》
发布日期:1995-07-04
实施日期:1995-10-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
提出单位:国内贸易部
归口单位:国内贸易部
起草单位:国拆船协会
起草人:潘兴华、孙爱华、肖友菊、成薰
中国标准分类号:H44型钢、异型钢
WB/T 1003-1995《拆船板热轧再生扁钢》介绍
WB/T 1003-1995《拆船板热轧再生扁钢》是中国国内贸易部于1995年7月4日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该标准自199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通过拆解废旧船舶钢板,经过热轧工艺加工而成的再生扁钢。这些再生扁钢通常用于建筑、桥梁、机械制造等领域,作为结构材料或零部件。
二、技术要求
1、原料要求
标准规定,用于生产再生扁钢的拆船板应满足一定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要求,以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2、尺寸规格
再生扁钢的尺寸规格包括厚度、宽度和长度,这些尺寸应符合标准中的具体规定,以便于加工和使用。
3、表面质量
再生扁钢的表面应平整、无裂纹、无折叠、无分层等缺陷,以满足使用要求。
4、力学性能
再生扁钢的力学性能,如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延伸率等,应达到标准规定的最低要求,以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
三、检验规则
1、检验分类
再生扁钢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是对每批产品进行的检验,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的全面性能检验。
2、抽样方法
标准规定了抽样的具体方法,包括抽样数量、抽样位置等,以确保检验结果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3、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偏差、表面质量、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每个项目都有明确的检验方法和判定标准。
四、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1、包装
再生扁钢的包装应能保护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伤,通常采用木箱、铁皮箱或其他适宜的包装材料。
2、标志
产品上应有清晰的标记,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以便于识别和追溯。
3、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振动和冲击,防止产品变形或损坏。
4、贮存
再生扁钢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中,避免潮湿和腐蚀。
五、标准的意义
WB/T 1003-1995《拆船板热轧再生扁钢》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再生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再生扁钢的生产和使用提供了技术保障,有助于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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