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G/T 460-2014《排烟天窗节能型材技术条件》基本信息
标准号:JG/T 460-2014
中文名称:《排烟天窗节能型材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2014-10-20
实施日期:2015-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提出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归口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和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长春阔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阔天、刘传宇、徐卫国、杨斌、周振全、陈大鹏、刘巍、吴洋、刘建宏
中国标准分类号:Q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60.50门窗
JG/T 460-2014《排烟天窗节能型材技术条件》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0月20日发布了JG/T 460-2014《排烟天窗节能型材技术条件》,并于201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排烟天窗节能型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使用的排烟天窗节能型材。
二、技术要求
1、材料要求
本标准对排烟天窗节能型材的材料种类、性能指标等进行了规定。型材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铝合金、聚氯乙烯(PVC)或其他符合节能要求的材料制成。
2、尺寸要求
型材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力学性能要求
型材的力学性能应满足本标准的规定,包括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抗弯强度等。
4、耐候性能要求
型材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能,能够适应不同气候条件下的使用。
5、密封性能要求
型材的密封性能应满足本标准的规定,以保证排烟天窗的密封性和节能效果。
6、耐火性能要求
型材应具有一定的耐火性能,以满足建筑防火安全的要求。
7、环保性能要求
型材的生产和使用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含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三、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排烟天窗节能型材的试验方法,包括尺寸测量、力学性能试验、耐候性能试验、密封性能试验、耐火性能试验和环保性能试验等。试验方法的设定旨在确保型材的各项性能指标能够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四、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
型材生产企业应对每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外观、力学性能等。
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型材进行全面性能检验的过程,包括尺寸、力学性能、耐候性能、密封性能、耐火性能和环保性能等。
3、检验结果的判定
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对不合格的产品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
型材产品应有清晰的产品标志,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
2、包装
型材产品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以保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3、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型材受到冲击、挤压等损伤。
4、贮存
型材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淋。
JG/T 460-2014《排烟天窗节能型材技术条件》的发布和实施,为我国排烟天窗节能型材的生产和应用提供了规范和指导,有助于提高建筑节能水平,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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