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22456-2008《残肢功能训练》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2456-2008
中文名称:《残肢功能训练》
发布日期:2008-09-19
实施日期:2009-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归口单位: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8)
起草单位: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精博现代假肢矫形器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精博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马凤领、刘俊玲、曹学军、蔡大伟、孟宏伟、赵立伟、姚娟、陶静、屈建国、孙刚、吴国士
中国标准分类号:C45体外循环、人工脏器、假体装置
国际标准分类号:11.180残疾人用设备
GB/T 22456-2008《残肢功能训练》介绍
GB/T 22456-2008《残肢功能训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国家标准,于2008年9月19日发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GB/T 22456-2008《残肢功能训练》标准适用于残肢功能训练的各个方面,包括训练方法、训练设备、训练环境、训练人员等。该标准旨在规范残肢功能训练的实施,提高训练效果,保障残障人士的康复权益。
二、残肢功能训练的基本原则
根据标准规定,残肢功能训练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个性化原则:训练计划应根据残障人士的具体情况制定,注重个体差异。
2、循序渐进原则:训练应逐步进行,避免过度训练导致二次伤害。
3、安全有效原则:训练过程中应确保残障人士的安全,同时保证训练的有效性。
4、全面康复原则:训练应全面考虑残障人士的身体、心理、社会等方面的需求,促进其全面康复。
三、残肢功能训练的方法
GB/T 22456-2008标准对残肢功能训练的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被动训练:通过外力帮助残障人士进行关节活动,以防止关节僵硬和肌肉萎缩。
2、主动训练:鼓励残障人士自主进行关节活动和肌肉锻炼,提高残肢功能。
3、功能性训练:通过模拟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动作,训练残障人士的残肢功能。
4、辅助器具训练:利用辅助器具帮助残障人士进行训练,提高训练效果。
四、训练设备和环境要求
标准对残肢功能训练的设备和环境提出了以下要求:
1、设备要求:训练设备应符合安全、有效、易操作等要求,能够满足不同残障人士的训练需求。
2、环境要求:训练环境应保持清洁、舒适、安全,有利于残障人士的康复训练。
五、训练人员的要求
GB/T 22456-2008标准对残肢功能训练人员提出了以下要求:
1、专业素质:训练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根据残障人士的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训练计划。
2、服务态度:训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关心残障人士的需求,帮助他们建立信心。
3、持续学习:训练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训练方法和技术,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GB/T 22456-2008《残肢功能训练》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残肢功能训练、提高训练效果、保障残障人士的康复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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