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7/Z 999-2008《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技术要求 花生酱》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7/Z 999-2008
中文名称:《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技术要求 花生酱》
发布日期:2008-06-12
实施日期:2008-06-12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7/Z 999-2008《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技术要求 花生酱》介绍
DB37/Z 999-2008《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技术要求 花生酱》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本标准于2008年6月12日发布并实施,是针对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而制定的技术要求。
一、主要内容
1、原料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花生酱生产所用原料的基本要求,包括花生的品种、成熟度、无霉变和无虫蛀等。还对原料的储存条件和运输方式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保证原料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2、生产过程控制
在生产过程中,本标准对花生酱的加工工艺、设备卫生、操作人员卫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产品标准
本标准对花生酱的感官、理化、微生物等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感官指标包括色泽、气味、滋味和状态等;理化指标涉及水分、脂肪、蛋白质等含量;微生物指标则包括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的限量要求。
4、包装与标签
对于花生酱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本标准提出了相应的卫生和安全要求。同时,要求包装上必须有清晰的标签,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以便于消费者识别和追溯。
5、储存与运输
本标准对花生酱的储存条件和运输方式进行了规定,要求必须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储存,以保持产品的品质和延长保质期。运输过程中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产品受到污染。
二、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保障北京奥运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为花生酱的生产和流通提供了明确的技术规范,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本标准的实施也有助于推动花生酱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