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19079.6-201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6部分:滑雪场所》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9079.6-2013
中文名称:《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6部分:滑雪场所》
发布日期:2013-10-10
实施日期:2014-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体育总局
归口单位:国家体育总局
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任洪国、高学东、魏庆华、李博雅、杨军、马丹丹、李旭东、宋力学、谢戴楠、郭军长、李臻吾
中国标准分类号:Y55体育设施及器械
国际标准分类号:97.220运动设备和设施
GB 19079.6-201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6部分:滑雪场所》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 19079.6-201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6部分:滑雪场所》本标准于2013年10月10日发布,并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一、开放条件
1、场地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滑雪场所的场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场地面积、坡度、雪质等。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滑雪场所能够提供适宜的滑雪环境,满足不同水平滑雪者的需求。
2、设施设备
滑雪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滑雪道、索道、照明、休息区等。这些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滑雪者的安全。
3、人员配备
滑雪场所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包括教练员、救护人员、安全监督员等。这些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以提供专业的服务和及时的救援。
二、技术要求
1、雪道设计
滑雪道的设计必须符合安全和舒适的要求,包括雪道的长度、宽度、坡度等。还应考虑雪道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雪质良好,减少滑雪者受伤的风险。
2、索道系统
索道系统是滑雪场所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标准对索道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提出了具体要求。索道系统必须安全可靠,能够满足滑雪者的需求。
3、照明和标识
滑雪场所的照明和标识必须清晰可见,以确保滑雪者在夜间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也能安全滑雪。照明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标识应清晰、准确。
三、安全措施
1、安全警示
滑雪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滑雪者注意安全。这些标志应包括速度限制、危险区域、禁止行为等。
2、救援和急救
滑雪场所应建立完善的救援和急救体系,包括配备专业的救援人员和急救设备。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急救。
3、安全培训
滑雪场所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同时,也应对滑雪者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GB 19079.6-201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6部分:滑雪场所》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滑雪场所的建设和运营,提高滑雪运动的安全性和专业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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