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Y/T 201-2004《数字电视系统中的数据广播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Y/T 201-2004
中文名称:《数字电视系统中的数据广播规范》
发布日期:2004-03-22
实施日期:2004-05-01
发布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提出单位:原广播电影电视部
归口单位: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数字(高清晰度)电视标准工作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络中心
起草人:杨杰、崔竞飞、李熠星、曾庆军、梅剑平、符洪涛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M60广播、电视网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33.160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GY/T 201-2004《数字电视系统中的数据广播规范》介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于2004年3月22日发布了GY/T 201-2004《数字电视系统中的数据广播规范》,并于同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旨在规范数字电视系统中数据广播的技术要求、传输方式、服务内容以及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它为数字电视数据广播的实施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框架和操作标准,以促进数字电视数据广播服务的健康发展。
二、技术要求
1、传输方式
本标准规定了数据广播的传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数字电视、卫星数字电视和有线数字电视。不同的传输方式需要满足相应的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以确保数据广播的稳定传输。
2、数据格式
数据广播的数据格式必须遵循国际标准和国内相关规定,以确保兼容性和互操作性。标准中详细定义了数据封装、编码和传输的格式要求。
3、服务质量
为了保证用户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数据广播服务,本标准对数据广播的服务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服务内容
1、服务类型
本标准对数据广播服务的类型进行了分类,包括新闻、体育、教育、娱乐等不同领域的信息服务。
2、服务提供
数据广播服务提供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内容的合法性、健康性和安全性。同时,服务提供者需要为用户提供清晰的服务指南和操作指南。
四、安全保障
1、数据安全
为了保证数据广播的安全性,本标准规定了数据加密、数据完整性校验等安全措施,以防止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篡改或泄露。
2、用户隐私
本标准强调了对用户隐私的保护,要求数据广播服务提供者在收集、处理和使用用户数据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滥用。
五、监管与实施
1、监管机制
为了确保标准的执行,本标准建立了一套监管机制,包括定期检查、用户反馈和违规处理等措施。
2、实施指导
本标准提供了实施指导,包括技术实施指南、服务实施指南和安全实施指南,以帮助相关企业和机构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标准。
GY/T 201-2004《数字电视系统中的数据广播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数字电视数据广播市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用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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