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3/T 926-2008《规模化生态放养鸡养殖技术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3/T 926-2008
中文名称:《规模化生态放养鸡养殖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2008-05-19
实施日期:2008-06-03
发布部门: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3/T 926-2008《规模化生态放养鸡养殖技术规程》介绍
《规模化生态放养鸡养殖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本标准)是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8年5月19日发布,并于同年6月3日起正式实施的一项地方标准。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范围内规模化生态放养鸡的养殖场(户)。它涵盖了从鸡苗选择、饲养管理到疾病防控、产品加工等各个环节,为规模化生态放养鸡的养殖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指导。
二、鸡苗选择与饲养环境
1、鸡苗选择
本标准规定,养殖者应选择适应当地环境、生长速度快、抗病力强、肉质好的鸡苗。同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鸡苗的质量和健康。
2、饲养环境
规模化生态放养鸡的饲养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
鸡舍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
饲养密度要适宜,避免过度拥挤。
饲养场地应有足够的活动空间,保证鸡只的自然行为需求。
三、饲养管理
1、饲料与饮水
本标准要求,饲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营养均衡。同时,应提供清洁、充足的饮水,确保鸡只的健康生长。
2、饲养方式
规模化生态放养鸡的饲养方式主要包括:
自由采食:鸡只在饲养场地内自由觅食,补充饲料。
定时饲喂:根据鸡只的生长阶段,定时投放饲料。
3、饲养周期
本标准建议,规模化生态放养鸡的饲养周期一般为3-6个月,以保证肉质的鲜美。
四、疾病防控
1、预防措施
本标准强调,疾病防控应以预防为主,包括:
定期消毒鸡舍和饲养场地。
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措施,防止疫病传播。
2、疾病治疗
对于发现的疾病,应及时隔离病鸡,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同时,应向相关部门报告疫情,配合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五、产品加工与销售
1、产品加工
本标准要求,规模化生态放养鸡的产品加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产品销售
养殖者应选择合法的销售渠道,确保产品能够顺利进入市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规模化生态放养鸡养殖技术规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河北省规模化生态放养鸡养殖产业,提高产品质量,保障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