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25465-2010/XG1-2013《《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25465-2010/XG1-2013
中文名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发布日期:2013-12-27
实施日期:2013-12-27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标准分类号:Z63轻纺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20液态废物、污水
GB 25465-2010/XG1-2013《《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介绍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于2013年12月27日发布并实施。
一、标准内容解读
1、污染物排放限值
标准明确规定了铝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包括但不限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等。这些限值的设定基于科学评估和环境影响分析,旨在确保铝工业的污染物排放在可控范围内。
2、监测与监控
标准要求铝工业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监控体系。企业需要定期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并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企业还需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以便于监管和评估。
3、排放控制技术
为了达到排放限值,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排放控制技术。这包括但不限于除尘技术、脱硫技术、脱硝技术等。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技术,以实现污染物的有效减排。
4、环境管理
标准还强调了环境管理的重要性。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制定污染物排放控制计划,并定期进行环境风险评估。企业还需对员工进行环保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实施意义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实施,对于铝工业乃至整个社会的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减少铝工业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还促进了清洁生产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这一标准的实施也是中国履行国际环保义务、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体现。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为铝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相关企业和个人应认真遵守这一标准,共同努力,为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随着环保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更新,企业和个人也应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动态,确保及时调整和优化自身的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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