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7/T 2882-2016《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7/T 2882-2016
中文名称:《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发布日期:2016-12-07
实施日期:2017-01-08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中国标准分类号:A 00
国际标准分类号:3
DB37/T 2882-2016《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介绍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12月7日发布了DB37/T 2882-2016《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并于2017年1月8日正式实施。
一、《通则》的主要内容
1、目的和适用范围
《通则》旨在指导和规范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立和运行,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通过明确风险分级管控的目标、原则和方法,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管理能力。
2、术语和定义
《通则》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的相关术语进行了定义,包括“风险”、“风险点”、“风险源”、“风险等级”等,为后续的风险评估和管控提供了统一的理解和标准。
3、风险分级管控原则
《通则》规定了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的原则,包括系统性、预防性、动态性和全员参与性。这些原则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全面识别风险,采取预防措施,并根据风险变化及时调整管控措施。
4、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构建
《通则》详细阐述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构建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沟通等关键环节。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风险数据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5、风险分级管控的实施
《通则》对风险分级管控的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建立风险管控责任制、制定风险管控计划、实施风险管控措施和进行风险管控效果评估等。强调了风险管控的持续性和动态性,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对风险管控体系进行审查和更新。
6、风险分级管控的监督和改进
《通则》规定了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监督和改进机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对风险管控体系进行改进和完善。
二、《通则》的意义
《通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了一套科学的风险管理工具,还有助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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