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3/T 1004.10-2008《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综合标准 第10部分: 动物卫生监督档案管理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3/T 1004.10-2008
中文名称:《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综合标准 第10部分: 动物卫生监督档案管理规程》
发布日期:2008-12-29
实施日期:2008-12-31
发布部门: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3/T 1004.10-2008《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综合标准 第10部分: 动物卫生监督档案管理规程》介绍
DB13/T 1004.10-2008,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一、标准规定内容
1、档案管理原则
标准规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和保密性等。
2、档案分类
标准明确了动物卫生监督档案的分类,包括动物疫情档案、动物检疫档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档案等。
3、档案收集
标准规定了档案收集的范围和方法,要求对动物卫生监督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4、档案整理
标准对档案的整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档案的分类、编号、装订、编目等。
5、档案保管
标准规定了档案保管的条件、期限和方法,要求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和泄密。
6、档案利用
标准明确了档案利用的原则和程序,要求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安全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7、档案鉴定和销毁
标准规定了档案鉴定的标准和程序,以及档案销毁的条件、程序和方法,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标准实施意义
1、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效率
通过规范档案管理,可以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质量。
2、保障动物卫生安全
规范档案管理有助于及时、准确地掌握动物卫生状况,为动物疫病防控提供有力支持。
3、促进信息共享
标准实施有助于实现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的共享,提高信息利用效率,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4、增强法律意识
通过规范档案管理,可以增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综合标准 第10部分: 动物卫生监督档案管理规程》的实施,对于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档案管理、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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