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19267.10-2008《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10部分:气相色谱法》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9267.10-2008
中文名称:《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10部分:气相色谱法》
发布日期:2008-08-14
实施日期:2009-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公安部
归口单位: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4)
起草单位:河北省公安厅
起草人:刘久华
中国标准分类号:A92犯罪鉴定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犯罪行为防范
GB/T 19267.10-2008《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10部分:气相色谱法》介绍
《GB/T 19267.10-2008《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10部分:气相色谱法》》本标准于2008年8月14日发布,并于2009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内容详解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刑事技术领域中微量物证的气相色谱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毒品、爆炸物、化学试剂等物质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明确了气相色谱法中使用的专业术语和定义,如“气相色谱”、“色谱柱”、“检测器”等,确保了行业内术语使用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3、检验方法
本标准详细描述了气相色谱法的操作步骤,包括样品的采集、前处理、色谱条件的选择、色谱图的记录和分析等。这些步骤为实验室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的操作流程,有助于提高检验结果的可重复性和准确性。
4、技术要求
本标准对气相色谱仪的性能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检测器的灵敏度、稳定性和分辨率等。同时,还规定了样品处理、色谱条件选择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确保检验过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结果评价
本标准提供了结果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评价标准。通过这些评价标准,实验室可以对检验结果进行有效的评估和验证。
二、标准的意义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刑事技术微量物证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为刑事技术实验室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的操作规程,还有助于提高案件侦破的效率和准确性,为司法公正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GB/T 19267.10-2008《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10部分:气相色谱法》》作为一项国家标准,对于规范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工作、提高检验质量、保障司法公正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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