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S 399-2012《血液储存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WS 399-2012
中文名称:《血液储存要求》
发布日期:2012-12-03
实施日期:2013-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提出单位:卫生部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浙江省血液中心、上海市血液中心、福建省血液中心、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起草人:严力行、孟忠华、钱开诚、衣梅、郭永建、王鸿捷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医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WS 399-2012《血液储存要求》介绍
WS 399-2012《血液储存要求》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一项重要标准,自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血液储存的基本要求
WS 399-2012《血液储存要求》明确了血液储存的基本条件,包括温度控制、储存时间、储存环境等。以下是该标准对血液储存的基本要求:
1、温度控制:全血和红细胞制品应在2-6℃的条件下储存,血小板应在20-24℃的条件下储存,血浆应在-18℃以下储存。
2、储存时间:全血和红细胞制品的储存时间不得超过42天,血小板的储存时间不得超过5天,血浆的储存时间不得超过1年。
3、储存环境:血液储存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污染,避免阳光直射和强烈振动。
二、血液储存的设施要求
WS 399-2012《血液储存要求》对血液储存设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储存设备、储存容器、储存环境监控等。以下是该标准对血液储存设施的要求:
1、储存设备:血液储存设备应具有温度控制、报警、记录等功能,确保血液储存条件的稳定。
2、储存容器:血液储存容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避免血液受到污染。
3、储存环境监控:血液储存环境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和监测,确保储存环境符合标准要求。
三、血液储存的安全管理
WS 399-2012《血液储存要求》强调了血液储存的安全管理,包括血液的标识、记录、追溯等。以下是该标准对血液储存安全管理的要求:
1、血液标识:每袋血液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血型、献血者信息、采集日期、有效期等。
2、记录管理:血液储存过程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温度、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
3、追溯机制:血液储存过程中应建立追溯机制,确保血液的来源和去向可追溯。
四、血液储存的监督检查
WS 399-2012《血液储存要求》规定了血液储存的监督检查制度,包括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问题整改等。以下是该标准对血液储存监督检查的要求:
1、定期检查:血液储存单位应定期对储存条件、设施、记录等进行自查,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2、不定期抽查:卫生行政部门应对血液储存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问题整改:血液储存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报告整改结果。
WS 399-2012《血液储存要求》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血液储存条件、保障血液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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