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 116-2005《视听技术检验标准体系表》基本信息
标准号:GA/T 116-2005
中文名称:《视听技术检验标准体系表》
发布日期:2005-12-26
实施日期:2006-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视听技术检验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起草人:许小京、单大国、李敬阳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A92犯罪鉴定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犯罪行为防范
GA/T 116-2005《视听技术检验标准体系表》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5年发布了《视听技术检验标准体系表》(GA/T 116-2005),并于2006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视听技术检验标准体系表》(GA/T 116-2005)是一套系统性的规定视听技术检验的标准体系。该标准体系涵盖了视听技术的各个方面,包括设备、技术、方法、流程等,为视听技术检验提供了全面的指导。
二、标准内容
1、视听技术设备
标准规定了视听技术检验所需的设备类型、性能要求、操作方法等。这些设备包括录像机、摄像机、录音机、图像处理设备等,确保检验过程中能够准确获取视听资料。
2、视听技术方法
标准对视听技术检验的方法进行了规定,包括图像和声音的采集、编辑、存储、分析等。这些方法涵盖了从数据采集到结果输出的全过程,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视听技术流程
标准明确了视听技术检验的流程,包括检验前的准备工作、检验过程中的操作步骤、检验后的数据处理等。这些流程有助于检验人员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提高检验效率。
4、检验结果的评估
标准对检验结果的评估方法进行了规定,包括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有效性等。这些评估方法有助于检验人员对检验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标准实施意义
《视听技术检验标准体系表》(GA/T 116-2005)的实施,对视听技术检验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1、提高检验水平
通过规范视听技术检验的方法和流程,有助于提高检验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保障检验结果的公正性
标准对检验结果的评估方法进行了规定,有助于检验人员对检验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保障检验结果的公正性。
3、促进视听技术的应用
标准为视听技术的应用提供了全面的指导,有助于推动视听技术在公安、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视听技术检验标准体系表》(GA/T 116-2005)的发布和实施,为视听技术检验工作提供了规范和指导,有助于提高检验水平,保障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