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5/T 1278-2012《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技术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5/T 1278-2012
中文名称:《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2012-07-23
实施日期:2012-10-20
发布部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5/T 1278-2012《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技术规程》介绍
《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技术规程》是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森林城市(县城)的总体规划技术,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一、规程的适用范围
规程适用于福建省内所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森林城市(县城)的总体规划。这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城市绿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规程的实施有助于实现森林城市(县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二、规程的主要内容
1、规划原则
规程明确了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等。这些原则要求规划者在制定规划时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居民需求和未来发展等因素,以实现城市的和谐发展。
2、规划内容
规程规定了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定位、城市规模、城市布局、城市功能、城市形态、城市景观、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这些内容涵盖了城市规划的各个方面,为规划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3、规划方法
规程提出了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的方法和步骤,包括资料收集、现状分析、目标确定、方案设计、方案评价等。这些方法和步骤有助于规划者系统地开展规划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规划实施
规程强调了规划实施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政策支持等。这些措施有助于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森林城市(县城)的可持续发展。
三、规程的特点
1、科学性
规程充分考虑了福建省的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等因素,提出了符合实际的规划原则和方法,具有很高的科学性。
2、系统性
规程涵盖了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的各个方面,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规划体系,具有很强的系统性。
3、可操作性
规程提供了详细的规划方法和步骤,为规划者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4、创新性
规程在传统的城市规划基础上,引入了森林城市(县城)的概念,强调了生态优先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具有很强的创新性。
《森林城市(县城)总体规划技术规程》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对于规范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的总体规划具有重要意义。规程的实施有助于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森林城市(县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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