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ZDB/Z 133-2015《企业社会责任 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SZDB/Z 133-2015
中文名称:《企业社会责任 要求》
发布日期:2015-03-10
实施日期:2015-04-01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深圳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归口单位:深圳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起草单位: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等
起草人:李歌、顾磊宏、戴珏如、梁淳淳、李敏、宋燕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01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综合
SZDB/Z 133-2015《企业社会责任 要求》介绍
SZDB/Z 133-2015《企业社会责任 要求》是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5年3月10日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自201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SZDB/Z 133-2015《企业社会责任 要求》适用于各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服务业、科技、教育、医疗等各个领域。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参照本标准开展社会责任工作。
二、标准主要内容
1、组织治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组织治理结构,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企业应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领导和管理。
2、社会责任目标:企业应明确社会责任目标,包括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目标。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社会责任理念,制定具体、可量化的社会责任目标。
3、社会责任实践: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等方面。企业应根据社会责任目标,制定具体、可行的社会责任实践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社会责任沟通:企业应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包括与政府、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各方的沟通。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传递和反馈。
5、社会责任监督:企业应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监督机制,确保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和执行。企业应接受社会公众、政府监管部门等各方的监督,确保社会责任工作的公开、透明。
三、标准实施建议
1、加强培训:企业应加强员工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员工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应定期组织培训,普及社会责任知识,提高员工的社会责任能力。
2、制定具体计划:企业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社会责任计划。企业应明确社会责任目标、实践内容、沟通方式、监督机制等,确保社会责任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内部管理: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社会责任工作的落实和执行。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社会责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建立长效机制:企业应建立长效的社会责任机制,确保社会责任工作的持续发展。企业应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形成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社会责任氛围。
SZDB/Z 133-2015《企业社会责任 要求》是一项重要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对于引导和规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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