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 409.5-2003《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第5部分:进口机动车档案数据交换格式》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409.5-2003
中文名称:《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第5部分:进口机动车档案数据交换格式》
发布日期:2003-10-22
实施日期:2003-10-22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孙正良、戴嘉、何利利
中国标准分类号:R85交通信息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
GA 409.5-2003《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第5部分:进口机动车档案数据交换格式》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3年10月22日发布了GA 409.5-2003《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第5部分:进口机动车档案数据交换格式》,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是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系列标准的第5部分,主要规定了进口机动车档案数据交换的格式要求。本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统一全国范围内的进口机动车档案数据交换格式,提高数据交换的准确性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进口机动车档案数据交换。无论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是车辆登记、检验等相关部门,都需要遵循本标准进行数据交换,以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三、数据交换格式要求
1、数据结构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机动车档案数据的五个主要部分: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参数、车辆登记信息、车辆检验信息和车辆违章信息。每个部分都有明确的数据项和格式要求,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数据编码
本标准对数据编码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数据类型、长度、精度等。例如,车辆识别代码(VIN)应采用17位字符编码,车辆类型应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代码等。
3、数据交换方式
本标准支持多种数据交换方式,包括电子数据交换(EDI)、网络传输等。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数据交换方式,以提高数据交换的效率。
四、数据交换流程
1、数据采集
相关部门需要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对进口机动车的各项信息进行采集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数据审核
在数据交换前,需要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合规性和一致性。
3、数据交换
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数据交换格式,将数据传输给相关部门,实现数据的共享和利用。
4、数据更新
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口机动车的信息可能会发生变化。相关部门需要定期更新数据,以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标准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我国进口机动车档案数据的交换和管理,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统一的数据交换格式,可以避免数据的重复录入和错误,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也有助于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数据共享和利用,为道路交通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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