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R/T 0269-2023《银行业普惠金融业务数字化模式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JR/T 0269-2023
中文名称:《银行业普惠金融业务数字化模式规范》
发布日期:2023-07-25
实施日期:2023-07-25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提出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
归口单位: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0)
起草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家金融标准化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崔勇、尹优平、张为忠、张楠、陈小五、汪天都、蒋润东、张晓东、崔旻抒、刘烨、陈郁、毛琦、汤明清、王一博、吕沭阳、贺丽、刘侃、高鑫、贺冰洁、付荣辉、魏昕、蔡禹、王丽芳、冯振、何若晗、林天时、吕远、王曦、刘坤、刘嘉文、丁宗红、施骋、胡程慧、魏思远、蒋铮、马小琼
中国标准分类号:A11金融、保险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60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JR/T 0269-2023《银行业普惠金融业务数字化模式规范》介绍
《银行业普惠金融业务数字化模式规范》(JR/T 0269-2023)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项金融行业标准。该标准旨在规范银行业普惠金融业务的数字化发展,提升金融服务的普及性和便捷性。标准于2023年7月25日发布并实施,为银行业提供了数字化转型的指导和规范。
一、标准适用范围
JR/T 0269-2023标准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从事普惠金融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标准涵盖了普惠金融业务的数字化服务模式、风险管理、信息安全、客户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二、数字化服务模式
标准规定了银行业普惠金融业务的数字化服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在线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提供在线办理业务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开立、转账汇款、贷款申请等。
2、移动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移动应用,提供便捷的移动金融服务。
3、自助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提供自助服务设备,如ATM机、自助终端等,方便客户自助办理业务。
4、智能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供个性化、智能化的金融服务。
三、风险管理
标准对银行业普惠金融业务的数字化风险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1、风险识别: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对数字化业务的风险进行有效识别。
2、风险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对数字化业务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风险监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实时监控数字化业务的风险状况。
4、风险处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风险处置预案,一旦发现风险,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四、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是数字化金融业务的重要保障。标准对银行业普惠金融业务的信息安全提出了以下要求:
1、数据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客户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2、网络安全: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网络安全建设,防范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等风险。
3、系统安全: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确保数字化业务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系统故障导致的风险。
五、客户权益保护
客户权益保护是银行业普惠金融业务的重要内容。标准对客户权益保护提出了以下要求:
1、知情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向客户提供充分的业务信息,保障客户的知情权。
2、选择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保障客户的选择权。
3、公平交易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保障客户的公平交易权。
4、投诉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保障客户的投诉权。
JR/T 0269-2023《银行业普惠金融业务数字化模式规范》为银行业普惠金融业务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标准要求,不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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