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B/T 152-2016《出口作物类农产品监管链评价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RB/T 152-2016
中文名称:《出口作物类农产品监管链评价要求》
发布日期:2016-09-22
实施日期:2017-04-01
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色瑞斯认证有限公司、湖南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康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茂源果蔬进出口有限公司
起草人:袁才勇、虞维静、刘宗岸、彭迎霞、尹钟、杨少慧、李刚、唐志华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00
RB/T 152-2016《出口作物类农产品监管链评价要求》介绍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9月22日发布了《出口作物类农产品监管链评价要求》(RB/T 152-2016),并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RB/T 152-2016《出口作物类农产品监管链评价要求》适用于出口作物类农产品的监管链评价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粮食、油料、蔬菜、水果、茶叶、药材等农产品。该标准旨在为农产品生产企业、监管机构和评价机构提供统一的评价要求和方法,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标准主要内容
1、监管链评价原则:标准规定了监管链评价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公正性、透明性和有效性。
2、监管链评价流程:标准明确了监管链评价的流程,包括申请、受理、评价、报告和监督管理等环节。
3、评价机构要求:标准对评价机构的资质、人员、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4、评价方法:标准规定了监管链评价的方法,包括文件评审、现场检查、样品检测等。
5、监管链评价结果:标准明确了评价结果的分类、等级和有效期等内容。
6、监督管理:标准规定了监管链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要求,包括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和违规处理等。
三、标准实施意义
1、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实施RB/T 152-2016标准,可以规范农产品监管链评价活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促进国际贸易:该标准有助于提高中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3、规范监管链评价活动:该标准为监管链评价活动提供了统一的评价要求和方法,有助于规范评价活动,提高评价质量和效率。
4、保护消费者权益:实施该标准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心。
5、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实施该标准,可以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RB/T 152-2016《出口作物类农产品监管链评价要求》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农产品监管链评价活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国际贸易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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