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公共功能”的标准号是:GA/T 463-2004
GA/T 463-2004《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公共功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4-01-07发布,并于2004-01-07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起草人是仇保利、刘欣、唐玉建、李银波、张若峰。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公共功能”介绍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是一个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平台,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治安管理效率和水平。该系统的基本公共功能通常包括人口管理、案件处理、警情分析以及资源调配等核心模块。在人口管理方面,系统能够实现对辖区内居民信息的登记与更新,便于公安机关掌握准确的人口数据。
案件处理功能使治安人员能够迅速记录和分类各种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从而确保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理。同时,系统提供的数据分析工具可以帮助公安人员进行警情分析和趋势预测,这对于预防犯罪和优化资源配置至关重要。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还能实现与其他警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增强不同执法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作战能力。这种跨系统的信息整合为打击犯罪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支持,同时也提高了公众服务的效率与质量。通过这些基本功能的配合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成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安全的强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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