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13/T 1197-2010《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3/T 1197-2010
中文名称:《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
发布日期:2010-03-11
实施日期:2010-03-26
发布部门: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3/T 1197-2010《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介绍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0年3月11日发布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3/T 1197-2010),并于同年3月26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旨在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校消防安全。该标准涵盖了学校消防安全的四个核心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火灾隐患检查
标准规定,学校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线路、燃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等。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存档,对于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整改。
2、隐患整改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制定整改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隐患扩大。
三、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1、消防设施配备
学校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火灾报警器等,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火灾扑救培训
学校应定期对师生进行火灾扑救培训,提高师生的火灾扑救能力。培训内容包括灭火器的使用、火灾报警器的识别和使用等。
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1、疏散预案制定
学校应制定详细的疏散预案,包括疏散路线、疏散信号、疏散负责人等,并定期进行疏散演练。
2、疏散演练
学校应定期组织疏散演练,检验疏散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演练后应总结经验,对预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五、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1、宣传教育内容
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宣传教育形式
宣传教育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讲座、展览、竞赛等,以增强师生的参与感和兴趣。
《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的发布和实施,为河北省乃至全国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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