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32355.4-2015《电工电子产品可再生利用率评价值 第4部分:复印机和打印机》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32355.4-2015
中文名称:《电工电子产品可再生利用率评价值 第4部分:复印机和打印机》
发布日期:2015-12-31
实施日期:2016-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柯尼卡美能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富士施乐爱科制造(苏州)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恒绿低碳发展促进中心。
起草人:高东峰、林翎、王利群、冷欣新、陈挺、王曦若、孙靖华、聂晓利、刘文敬、孙亮、陈健华、骆明非、陈亮、付允、王秀腾、吴丽丽、侯姗、陈展展、宋燕。
中国标准分类号:Z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环境保护
GB/T 32355.4-2015《电工电子产品可再生利用率评价值 第4部分:复印机和打印机》介绍
《GB/T 32355.4-2015《电工电子产品可再生利用率评价值 第4部分:复印机和打印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于2015年12月31日发布,并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复印机和打印机,包括但不限于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无论是生产、销售还是回收处理阶段,本标准都提供了相应的评价准则,以确保产品的可再生利用率达到一定的环保要求。
二、评价方法
本标准详细规定了可再生利用率的评价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材料分类:将复印机和打印机的材料分为金属、塑料、玻璃和其他材料四大类,并分别计算各类材料的重量比例。
2、回收率计算:根据材料的可回收性,计算各类材料的理论回收率。
3、可再生利用率计算:综合材料分类和回收率,计算复印机和打印机的整体可再生利用率。
三、评价值
本标准规定了复印机和打印机的最低可再生利用率评价值。这一评价值是衡量产品环保性能的重要指标,也是生产企业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
四、实施意义
实施本标准对于推动复印机和打印机行业的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还能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降低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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