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GJ/T 18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JGJ/T 185-2009
中文名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发布日期:2009-10-30
实施日期:2010-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冯世伟、戚森伟、高俊峰、张惠丽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P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10建筑工业
JGJ/T 18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介绍
在建筑工程领域,资料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和指导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该规程自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程的适用范围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这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工程的资料管理,以及建筑工程的监理、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为工程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资料的分类与管理要求
规程对建筑工程资料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并提出了相应的管理要求。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工程勘察、设计资料:包括地质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图纸等。
2、施工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施工日志等。
3、监理资料:包括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报告、监理日志等。
4、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竣工验收记录等。
5、其他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批文、通知等。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规程对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资料的收集要全面、系统,不得遗漏。资料的整理要规范、有序,便于查阅。具体要求包括:
1、资料的收集要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阶段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2、资料的整理要按照类别、时间、地点等进行分类,建立资料档案。
3、资料的整理要遵循“一事一档”的原则,确保资料的独立性和可追溯性。
4、资料的整理要使用统一的格式和标准,便于管理和查阅。
四、资料的保管与归档
规程对资料的保管与归档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资料的保管要安全、可靠,防止丢失、损坏。资料的归档要及时、规范,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具体要求包括:
1、资料的保管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资料保管制度。
2、资料的保管要使用专用的设备和场所,确保资料的安全。
3、资料的归档要及时进行,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阶段进行归档。
4、资料的归档要按照类别、时间、地点等进行分类,建立资料档案。
五、资料的利用与共享
规程对资料的利用与共享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资料的利用要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资料的共享要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促进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具体要求包括:
1、资料的利用要遵循工程需要和工作需要,不得滥用资料。
2、资料的利用要遵循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不得泄露或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3、资料的共享要遵循自愿和互利的原则,不得强制或歧视。
4、资料的共享要建立共享机制和平台,提高资料的利用效率和价值。
六、资料的监督与管理
规程对资料的监督与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要建立资料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要加强资料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具体要求包括:
1、建立资料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建立资料管理的制度和规定,规范资料管理的流程和标准。
3、加强资料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建立资料管理的考核和评价机制,激励和约束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的发布和实施,为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供了规范和指导,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各级建筑工程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该规程,加强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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