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 409.4-2004《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 第4部分:交通事故统计数据交换格式》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409.4-2004
中文名称:《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 第4部分:交通事故统计数据交换格式》
发布日期:2004-02-13
实施日期:2004-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孙正良、许卉莹、何利利、赵新勇
中国标准分类号:R85交通信息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
GA 409.4-2004《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 第4部分:交通事故统计数据交换格式》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4年发布了GA 409.4-2004《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 第4部分:交通事故统计数据交换格式》,旨在规范交通事故统计数据的采集、传输和交换,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事故统计数据的交换格式,包括数据结构、数据类型、数据编码等要求,以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交换性。标准适用于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在交通事故统计数据的采集、传输、交换和处理过程中。
二、数据结构
本标准对交通事故统计数据的结构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数据分类:标准将交通事故数据分为交通事故基本情况、交通事故原因、交通事故后果等几大类,每一类数据都有明确的分类标准和编码规则。
2、数据字段:标准规定了交通事故统计数据的必备字段,如事故编号、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事故后果等,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3、数据层次:标准对数据的层次结构进行了划分,包括省级、市级、县级等不同层级的数据,以满足不同层级管理部门的需求。
三、数据类型与编码
1、数据类型:本标准规定了数据的类型,包括文本型、数值型、日期型等,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数据编码:标准对数据的编码规则进行了统一,如事故类型的编码、事故原因的编码等,以便于数据的识别和处理。
四、数据交换格式
1、交换协议:本标准规定了数据交换的协议,包括数据传输的方式、数据传输的格式等,以确保数据的顺利传输。
2、数据格式:标准对数据的格式进行了规定,包括数据的排列顺序、数据的分隔符等,以便于数据的读取和处理。
五、数据采集与传输
1、数据采集:标准对交通事故统计数据的采集方法和要求进行了规定,以确保数据的来源可靠、准确。
2、数据传输:本标准规定了数据的传输方式,包括数据的上传、下载等,以确保数据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六、数据交换与处理
1、数据交换:标准规定了数据交换的流程,包括数据的提交、审核、发布等,以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数据处理:本标准对数据处理的方法和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数据的清洗、整合、分析等,以便于数据的有效利用。
七、标准实施与监督
1、实施要求:本标准对标准的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标准的推广、应用等,以确保标准的广泛实施。
2、监督机制:标准设立了监督机制,包括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标准的严格执行。
GA 409.4-2004《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 第4部分:交通事故统计数据交换格式》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交通事故统计数据的采集、传输和交换,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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