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3459-2012《进境参展植物检疫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3459-2012
中文名称:《进境参展植物检疫规程》
发布日期:2012-12-12
实施日期:2013-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3459-2012《进境参展植物检疫规程》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12月12日发布了《进境参展植物检疫规程》,并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程的适用范围
规程明确了其适用范围,即适用于从境外进入中国境内参加展览会、交易会等活动的植物及其产品。这包括了各种类型的植物及其制品,如种子、苗木、花卉、果实等。
二、检疫前的准备工作
在进境参展植物检疫前,规程对参展方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参展方需要提前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参展植物的相关信息,包括参展植物的种类、数量、来源地等。参展方需要提供植物检疫证书,证明参展植物在出口国已经过检疫。参展方还需要对参展植物进行必要的隔离和消毒处理,以防止疫情的传播。
三、检疫流程
规程对进境参展植物的检疫流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检验检疫机构会对申报的参展植物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其符合检疫要求。然后,检验检疫机构会对参展植物进行现场检疫,检查其是否携带疫情。如果发现疫情,检验检疫机构会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隔离、消毒或销毁。检验检疫机构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允许参展植物进入市场。
四、疫情处理
规程对疫情的处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旦发现疫情,检验检疫机构需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同时,检验检疫机构还需要对疫情进行调查,找出疫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检验检疫机构可以采取消毒、销毁等措施,以消除疫情的威胁。
五、监督管理
为了确保规程的实施效果,规程对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检验检疫机构需要对进境参展植物的检疫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检疫工作的质量。同时,检验检疫机构还需要对参展方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对检疫工作的认识和能力。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