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 898-2010《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898-2010
中文名称:《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
发布日期:2010-10-12
实施日期:2010-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起草人:闫正斌、亓希国、张国亮
中国标准分类号:G89火工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71.100.30爆炸物、烟火
GA 898-2010《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0年10月12日发布了《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GA 898-2010),并于同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GA 898-2010标准旨在规范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的资格条件,明确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以提高焰火燃放作业的安全性和专业性。该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大型焰火燃放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焰火设计师、燃放操作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等。
二、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
标准规定,从事大型焰火燃放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身体健康,无影响焰火燃放作业的疾病;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
通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2、专业技能
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包括但不限于:
熟悉焰火燃放的相关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
掌握焰火燃放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技术;
能够识别和处理焰火燃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具备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培训与考核
1、培训
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
焰火燃放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焰火燃放的操作技术和安全管理;
焰火燃放的设备使用和维护;
应急处理和事故预防。
2、考核
培训结束后,作业人员需通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理论知识考核;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考核。
四、证书发放与管理
1、证书发放
通过考核的作业人员将由相关部门颁发资格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重新考核。
2、证书管理
作业人员应妥善保管资格证书,并在焰火燃放作业中出示。资格证书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他人。
五、监督管理
1、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将定期对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2、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标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资格证书等。
GA 898-2010标准的实施,为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有助于提高焰火燃放的安全性和专业性,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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