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B/T 11202-2017《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为入驻商户提供的基本服务》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1202-2017
中文名称:《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为入驻商户提供的基本服务》
发布日期:2017-08-21
实施日期:2018-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孟凡新、高爽、陈晶晶、彭容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商业、贸易、合同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20公司(企业)的服务
SB/T 11202-2017《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为入驻商户提供的基本服务》介绍
SB/T 11202-2017《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为入驻商户提供的基本服务》是中国商务部于2017年8月21日发布的一项标准,旨在规范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对入驻商户提供的服务,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该标准自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服务内容规定
根据SB/T 11202-2017标准,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应为入驻商户提供以下基本服务:
1、提供平台使用权: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应向入驻商户提供平台使用权,包括商品展示、交易流程、支付结算等功能。
2、提供技术支持:平台应为商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系统维护、功能更新等。
3、提供交易保障:平台应建立完善的交易保障机制,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提供数据分析服务:平台应为商户提供数据分析服务,帮助商户了解市场动态,优化商品结构和营销策略。
5、提供培训和指导:平台应为商户提供培训和指导,帮助商户熟悉平台规则,提高运营能力。
6、提供客户服务:平台应建立客户服务体系,为商户提供咨询、投诉处理等服务。
二、商户入驻要求
根据SB/T 11202-2017标准,入驻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的商户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商户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遵守法律法规: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3、诚信经营:商户应诚实守信,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侵犯消费者权益。
4、保护知识产权:商户应尊重知识产权,不得销售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
5、履行社会责任:商户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
SB/T 11202-2017标准明确了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责:
1、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平台应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2、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平台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使用。
3、提供商品质量保证:平台应要求商户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保障消费者权益。
4、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平台应要求商户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售后服务。
四、监督与处罚
SB/T 11202-2017标准规定了对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和入驻商户的监督与处罚措施:
1、建立监督机制:商务部门将建立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平台进行监督检查。
2、处罚违规行为:对于违反标准的平台和商户,商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业务等。
3、公开曝光:对于严重违规的平台和商户,商务部门将进行公开曝光,以维护市场秩序。
SB/T 11202-2017《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为入驻商户提供的基本服务》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的运营,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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