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143-2011《潮塌等级》基本信息
标准号:QX/T 143-2011
中文名称:《潮塌等级》
发布日期:2011-08-16
实施日期:2012-03-01
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
归口单位: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5)
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起草人:杨松、刘俊林、陶娜等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QX/T 143-2011《潮塌等级》介绍
QX/T 143-2011《潮塌等级》是中国气象局于2011年8月16日发布的一项重要的气象标准。该标准旨在规范潮塌等级的划分、命名和描述,以便于气象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潮塌现象的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的开展。自2012年3月1日起,该标准正式实施。
一、潮塌等级的划分
根据QX/T 143-2011标准,潮塌等级被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轻微潮塌)、二级(轻潮塌)、三级(中潮塌)和四级(重潮塌)。每个等级都有明确的划分标准,包括潮塌的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破坏程度等因素。
1、一级(轻微潮塌)
一级潮塌是指潮塌现象较轻微,对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影响较小的情况。具体划分标准包括:
潮塌持续时间:小于1小时
受影响范围:小于10平方公里
破坏程度:无明显破坏
2、二级(轻潮塌)
二级潮塌是指潮塌现象较明显,对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有一定影响的情况。具体划分标准包括:
潮塌持续时间:1-3小时
受影响范围:10-50平方公里
破坏程度:轻微破坏3、三级(中潮塌)
三级潮塌是指潮塌现象较为严重,对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有较大影响的情况。具体划分标准包括:
潮塌持续时间:3-6小时
受影响范围:50-100平方公里
破坏程度:中等破坏
4、四级(重潮塌)
四级潮塌是指潮塌现象非常严重,对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造成极大影响的情况。具体划分标准包括:
潮塌持续时间:大于6小时受影响范围:大于100平方公里
破坏程度:严重破坏
二、潮塌等级的命名和描述
QX/T 143-2011标准对潮塌等级的命名和描述进行了规范。命名规则为:潮塌等级+潮塌。例如,一级潮塌命名为“轻微潮塌”,四级潮塌命名为“重潮塌”。
描述潮塌等级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潮塌等级:明确指出潮塌的等级;
2. 持续时间:描述潮塌持续的具体时间;
3. 影响范围:描述潮塌影响的地理范围;
4. 破坏程度:描述潮塌造成的破坏程度。
三、潮塌等级的应用
QX/T 143-2011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潮塌现象的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潮塌等级的划分、命名和描述,有助于气象部门更准确地预测和评估潮塌风险,提高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也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潮塌风险评估和防范标准,有助于降低潮塌灾害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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