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1/T 329.17-201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7部分:监管场所》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1/T 329.17-2019
中文名称:《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7部分:监管场所》
发布日期:2019-08-15
实施日期:2019-11-01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上海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归口单位: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上海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等
起草人:单雪伟、陶焱升、孙亮、顾忠平、赵智勇、王喆、陈军、刘晓新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预警和报警系统
DB31/T 329.17-201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7部分:监管场所》介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DB31/T 329.17-2019《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7部分:监管场所》,标准DB31/T 329.17-2019于2019年8月15日发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总体要求
根据标准,监管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1、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控、报警、记录、传输等功能,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
2、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够在各种环境下正常运行。
3、系统应具备一定的扩展性和兼容性,适应监管场所的发展需求。
4、系统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二、系统设计
标准对监管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
1、系统设计应根据监管场所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和设备。
2、系统设计应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维护性等因素。
3、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兼容性,预留足够的接口和空间。
4、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三、系统实施
标准对监管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实施提出了以下要求:
1、系统实施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系统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2、系统实施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和条件,合理布置设备和线路。
3、系统实施应加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4、系统实施应建立完善的档案和记录,便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四、系统维护
标准对监管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维护提出了以下要求:
1、系统维护应建立完善的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维护责任和流程。
2、系统维护应定期检查设备和线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系统维护应加强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维护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系统维护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系统在异常情况下能够迅速恢复。
DB31/T 329.17-2019标准为监管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指导,有助于提高监管场所的安全防范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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