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4912-2017《进出口商品风险信息监测技术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4912-2017
中文名称:《进出口商品风险信息监测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17-11-07
实施日期:2018-06-01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冯爽、孙鑫、蒲锋 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A02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10
SN/T 4912-2017《进出口商品风险信息监测技术规范》介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7年11月7日发布了《进出口商品风险信息监测技术规范》,并于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规范》明确了其适用范围,即对进出口商品的风险信息进行监测、评估和预警的技术要求。这包括了对商品的物理、化学、生物等风险因素的识别、分析和处理。
2、风险信息的定义
《规范》对“风险信息”进行了定义,指的是可能影响进出口商品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来源于市场反馈、监管数据、消费者投诉等多种渠道。
3、监测技术要求
《规范》详细规定了风险信息监测的技术要求,包括监测方法、数据收集、信息分析和处理等。这要求监测机构必须采用科学、系统的方法来收集和分析风险信息。
4、风险评估方法
《规范》提供了风险评估的方法,包括定性和定量评估。这有助于监管机构和企业对风险进行准确评估,并据此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5、风险预警机制
《规范》强调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的重要性,要求监管机构能够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以便相关方采取预防措施。
二、规范的意义
1、提高监管效率
《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进出口商品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通过科学的方法来识别和处理风险,减少不必要的监管成本。
2、保障商品安全
通过规范的风险信息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商品安全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3、促进国际贸易
《规范》有助于提高我国进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通过确保商品安全和质量,增强国际市场对我国商品的信任。
三、实施建议
1、加强培训和宣传
相关企业和监管机构应加强对《规范》的培训和宣传,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够理解和遵守规范要求。
2、建立监测体系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信息监测体系,包括监测点的设置、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等,以确保风险信息的及时获取和处理。
3、强化跨部门合作
监管机构之间应加强合作,共享风险信息,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应对进出口商品风险。
4、持续改进
《规范》的实施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技术发展,不断更新和完善风险信息监测技术规范。
通过以上解读,我们可以看到《规范》对于提升我国进出口商品监管水平、保障商品安全、促进国际贸易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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