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2/T 4030-202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2/T 4030-2021
中文名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
发布日期:2021-05-14
实施日期:2021-06-14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江苏省水利厅
归口单位:江苏省水利厅
起草单位: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水资源服务中心、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水资源协会
起草人:郑在洲、李春华、李太民、张建华、唐运忆、贾永志、何伶俊、蒋咏、盖永伟、胡晓雨、吴昊、翟高勇、游洋、孙伯明、白鸿涛、陈双、王菊、张秝湲、杨树滩、韦诚、陈松峰、华萍、周铸、冯艳红
中国标准分类号:Z06自然资源环境保护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10天然水资源
DB32/T 4030-202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介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14日发布了DB32/T 4030-202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旨在规范和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与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该标准将于2021年6月14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DB32/T 4030-202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是一项地方性标准,它涵盖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为江苏省内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二、标准内容
1、规划与建设
标准规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规划应遵循科学合理、保护优先的原则,明确了水源地的选址、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同时,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2、管理要求
标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水质监测、污染源控制、应急管理等方面。要求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定期对水源地水质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水质异常情况。
3、保护措施
为了有效保护水源地,标准规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包括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污染源的控制与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要求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水源地保护规划,严格控制水源地周边的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源,保护水源地的生态环境。
4、法律责任
标准明确了违反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责任等。这为水源地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各项管理与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三、实施意义
DB32/T 4030-202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规范》的实施,对于提高江苏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水平、保障饮用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提升公众对水源地保护的意识,还能够促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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