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Z 60-2014《职业性过敏性肺炎的诊断》基本信息
标准号:GBZ 60-2014
中文名称:《职业性过敏性肺炎的诊断》
发布日期:2014-10-13
实施日期:2015-03-01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起草单位: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
起草人:蒋轶文、孔灵菲、阎波、李晓军、孙道远、宋莉、康健、孙金凯、郭昕薇、田增
中国标准分类号: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GBZ 60-2014《职业性过敏性肺炎的诊断》介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10月13日发布了GBZ 60-2014《职业性过敏性肺炎的诊断》标准,并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GBZ 60-2014《职业性过敏性肺炎的诊断》标准适用于职业性过敏性肺炎的诊断和鉴别诊断。该标准明确了职业性过敏性肺炎的定义、诊断依据、诊断方法和诊断标准等内容,为临床医生提供了明确的诊断依据和方法。
二、职业性过敏性肺炎的定义
根据GBZ 60-2014《职业性过敏性肺炎的诊断》标准,职业性过敏性肺炎是指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反复吸入低剂量的职业性抗原,导致肺部炎症反应和肺功能损害的一种疾病。
三、诊断依据
1、职业史:患者有长期接触职业性抗原的史实。
2、临床表现:患者出现反复咳嗽、胸闷、气促等症状。
3、实验室检查:血清特异性IgE抗体阳性,肺功能检查异常。
4、影像学检查:胸部X光或CT检查可见肺部炎症性改变。
5、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肺部疾病。
四、诊断方法
1、病史询问:了解患者的职业史、接触史、症状发生时间等。
2、体格检查:观察患者的呼吸状况、肺部叩诊和听诊等。
3、实验室检查:血清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肺功能检查等。
4、影像学检查:胸部X光或CT检查。
5、其他检查:如支气管镜检查、肺活检等。
五、诊断标准
1、疑似病例:符合职业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中的两项或以上。
2、确诊病例:符合疑似病例的诊断标准,并经过影像学检查或支气管镜检查等进一步证实。
六、鉴别诊断
在诊断职业性过敏性肺炎时,应注意与其他原因引起的肺部疾病进行鉴别,如感染性肺炎、肺结核、肺癌等。通过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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