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 330-2011《水情信息编码》基本信息
标准号:SL 330-2011
中文名称:《水情信息编码》
发布日期:2011-04-12
实施日期:2011-07-12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40字符集和信息编码
SL 330-2011《水情信息编码》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于2011年4月12日发布了《水情信息编码》,并于同年7月12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制定背景
在本标准发布之前,我国水情信息编码方式多样,缺乏统一规范,导致信息传递不畅、数据交换困难,影响了水情信息的有效利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水利部组织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制定了本标准,旨在规范水情信息的编码方式,提高水情信息的共享和利用效率。
二、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水库、水电站、河道、湖泊、地下水等水情信息的编码。同时,本标准也适用于水情监测站点、水文站点、水文测站等水情信息的编码。
三、标准主要内容
1、编码原则
本标准规定了水情信息编码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唯一性、稳定性、可扩展性、兼容性和可读性等。编码应具有唯一性,确保每个水情信息点能够被准确识别;编码应具有稳定性,避免频繁更改;编码应具有可扩展性,适应水情信息的不断发展;编码应具有兼容性,便于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编码应具有可读性,便于人工识别和使用。
2、编码结构
本标准规定了水情信息编码的结构,包括地区代码、类型代码、序号、年份和时间等。地区代码用于区分不同地区的水情信息;类型代码用于区分不同类型的水情信息;序号用于区分同一类型、同一地区的不同水情信息点;年份和时间用于记录水情信息的采集时间。
3、编码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水情信息编码的具体方法,包括数字编码、字母编码和混合编码等。数字编码以数字为主,便于计算机处理;字母编码以字母为主,便于人工识别;混合编码结合数字和字母的特点,既便于计算机处理,又便于人工识别。
4、编码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水情信息编码的管理部门、编码的申请、审批、变更等流程,以及编码的保密和保护措施。编码管理部门负责编码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编码的申请、审批、变更等流程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编码的保密和保护措施应确保编码的安全和稳定。
四、标准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水情信息编码方式、提高水情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水情信息的共享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统一的编码方式,可以减少信息传递过程中的误差,提高信息的传递速度和质量;通过规范的编码结构,可以方便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提高数据的兼容性和共享性;通过科学的编码管理,可以确保编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减少编码变更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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