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 133-2005《汽车油罐车容量检定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JJG 133-2005
中文名称:《汽车油罐车容量检定规程》
发布日期:2005-09-05
实施日期:2006-03-05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全国流量容量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河南省计量测试研究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
起草人:孔庆彦、刘子勇、颜一凡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A53力学计量
国际标准分类号:17.060体积、质量、密度和粘度的测量
JJG 133-2005《汽车油罐车容量检定规程》介绍
JJG 133-2005《汽车油罐车容量检定规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5年9月5日发布的一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该标准自2006年3月5日起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对汽车油罐车容量进行检定的计量技术机构、油品经营企业、汽车油罐车制造企业等。同时,也适用于汽车油罐车的维修、改造等过程中的容量检定。
二、检定项目与方法
1、检定项目: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油罐车容量检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罐体几何尺寸测量、容量计算、容量误差评定等。
2、检定方法:标准详细介绍了汽车油罐车容量检定的具体操作方法,包括罐体几何尺寸的测量方法、容量计算公式、误差评定标准等。
三、检定周期与合格标准
1、检定周期:根据本标准,汽车油罐车容量检定的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
2、合格标准:汽车油罐车的容量误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体数值可参考标准中的误差评定标准。
四、检定结果的处理与应用
1、检定结果的记录与报告:检定结果应详细记录在检定报告中,报告应包括检定项目、方法、结果等内容,并由检定人员签字确认。
2、检定结果的应用:检定结果可用于汽车油罐车的计量管理、油品交易结算等,确保油品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1、监督管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汽车油罐车容量检定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检定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标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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