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T/T 687-2009《煤矿井下用空气压缩机》基本信息
标准号:MT/T 687-2009
中文名称:《煤矿井下用空气压缩机》
发布日期:2009-12-11
实施日期:2010-07-01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MT/T 687-2009《煤矿井下用空气压缩机》介绍
MT/T 687-2009《煤矿井下用空气压缩机》是一份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标准,旨在规范煤矿井下用空气压缩机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以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和效率。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使用的、固定或移动式的空气压缩机。这些空气压缩机主要用于为煤矿生产提供压缩空气,以驱动各种气动设备和工具。
二、技术要求
1、设计要求
空气压缩机的设计应满足煤矿井下的特殊环境和使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适应高湿、高温、高粉尘等恶劣环境;
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防止水分和杂质进入;
设计紧凑,便于井下运输和安装。
2、制造要求
空气压缩机的制造应遵循以下原则:
选用优质原材料和零部件;
严格控制生产工艺和质量;
确保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3、性能要求
空气压缩机的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足够的排气量和排气压力,满足煤矿生产需求;
具有较低的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减少故障发生。
4、安全要求
空气压缩机的安全性能应符合以下标准:
设备应具有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安全保护功能;
设备应具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设备的操作应简便易懂,便于操作人员掌握。
三、检验与验收
1、出厂检验
空气压缩机在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
对设备的外观、尺寸、性能等进行检查;
对设备的安全保护功能进行测试;
对设备的电气性能进行检测。
2、安装验收
空气压缩机在井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安装验收,确保设备安装正确、安全可靠。
3、定期检验
空气压缩机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验,以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
四、使用与维护
1、使用要求
空气压缩机的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2、维护保养
空气压缩机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检查等,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MT/T 687-2009《煤矿井下用空气压缩机》标准为煤矿井下空气压缩机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高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效率。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