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B/T 11109-2014《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建设管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1109-2014
中文名称:《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建设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14-07-30
实施日期:2015-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上海燕龙基环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刘强、崔燕、王清华、刘卫国
中国标准分类号:Z00/09环境保护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50回收
SB/T 11109-2014《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建设管理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14年7月30日发布了《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建设管理规范》(SB/T 11109-2014),并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建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一项针对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建设与管理的国家标准。该规范旨在规范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提高废旧商品的回收利用率,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规范内容
1、规划与建设
规范对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的规划与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集聚区的选址应遵循科学合理、节约用地、方便运输的原则。集聚区的建设应满足环保、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废旧商品的回收、分拣和处理过程不会产生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
2、设备与设施
规范对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的设备与设施提出了明确要求。集聚区应配备必要的回收、分拣、打包、运输等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消防、环保等辅助设施。集聚区还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废旧商品的信息化管理。
3、运营管理
规范对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的运营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集聚区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废旧商品的回收、分拣、处理等各个环节有序进行。同时,集聚区应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形成良好的回收分拣网络。
4、环境保护与资源循环利用
规范强调了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在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方面的责任。集聚区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旧商品回收、分拣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提高资源的循环利用率。集聚区还应积极推广绿色回收、绿色分拣等环保理念,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废旧商品的回收利用。
三、标准意义
《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建设管理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废旧商品的回收利用率,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的引导和约束,可以推动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的健康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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