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1/T 1385-2022《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和价值潜力评价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1/T 1385-2022
中文名称:《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和价值潜力评价规范》
发布日期:2022-12-19
实施日期:2023-03-01
发布部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上海市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科技成果评价研究院、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上海大学、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上海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上海集成电路技术与产业促进中心、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起草人:张福奇、韩军、池长昀、孟祥生、张春国、董红霞、颜明峰、严彪、黄丽宏、卫丙戊、张力天、李国珍、李国军、赵广州、李文荣、宋延军、沈玲、李淋、韩启然、高原、余文璨、王海青、曹祎遐、庄建辉、李学尧
中国标准分类号:A20综合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99其他服务
DB31/T 1385-2022《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和价值潜力评价规范》介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19日发布了DB31/T 1385-2022《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和价值潜力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旨在规范科技成果的评价工作,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和应用价值。
一、标准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各类科技成果的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单位的科技成果。通过规范的评价方法和标准,可以对科技成果的分类、价值和潜力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成果分类:《规范》将科技成果分为理论成果、技术成果、应用成果和软科学成果四大类,并进一步细分为具体的小类,以便于对不同类型的科技成果进行评价。
2、评价指标:《规范》明确了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标体系,包括创新性、技术成熟度、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团队能力等五个一级指标,以及相应的二级指标和评价方法。
3、评价程序:《规范》规定了科技成果评价的具体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评审、公示、异议处理等环节,以保障评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评价结果:《规范》明确了评价结果的应用,包括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奖励等方面,以激励科技成果的创新和应用。
三、标准实施
《规范》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单位应按照《规范》的要求,规范科技成果的评价工作,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和应用价值。同时,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规范》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范》的落实和执行。
四、标准意义
《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促进科技成果的创新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的评价方法和标准,可以更好地发现和评价科技成果的价值和潜力,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供科学、客观、公正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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