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1020-2013《美发美容行业岗位分类和岗位规范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1020-2013
中文名称:《美发美容行业岗位分类和岗位规范要求》
发布日期:2013-06-14
实施日期:2013-12-01
发布部门: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国美发美容协会、天津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上海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江苏省美发美容协会、琪雅集团有限公司、永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起草人:闫秀珍、张仕伍、武意训、陈明、王建、简谷平、高文红
中国标准分类号:A20综合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01服务综合
SB/T 11020-2013《美发美容行业岗位分类和岗位规范要求》介绍
SB/T 11020-2013《美发美容行业岗位分类和岗位规范要求》是由中国商务部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该标准自201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SB/T 11020-2013《美发美容行业岗位分类和岗位规范要求》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美发美容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但不限于美发店、美容院、美发美容培训机构等。
二、岗位分类
1、美发师:主要负责为客户提供美发服务,包括剪发、染发、烫发等。
2、美容师:主要负责为客户提供美容服务,包括面部护理、身体护理等。
3、美甲师:主要负责为客户提供美甲服务,包括指甲护理、美甲设计等。
4、美发美容培训师:主要负责对美发美容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5、美发美容经营管理者:主要负责美发美容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三、岗位规范要求
1、职业素养: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尊重客户,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
2、专业技能: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能够熟练掌握美发美容服务的技术和操作流程。
3、服务水平: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4、个人形象:从业人员应注重个人形象和仪容仪表,保持整洁、大方、得体的形象。
5、卫生安全: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卫生安全规定,保证美发美容服务的卫生安全。
四、培训与考核
根据SB/T 11020-2013标准,美发美容行业的从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专业技能、服务水平等方面的知识。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笔试、实操、面试等形式,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监督管理
SB/T 11020-2013标准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美发美容行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对从业人员的岗位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整改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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