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29837-2013《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29837-2013
中文名称:《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
发布日期:2013-11-12
实施日期:2014-08-07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6)
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松江电子仪器厂、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
起草人:丁宏军、屈励、张颖琮、李宁宁、曹希锋、梅志斌、王长川、李苗、董文辉、俞颖飞、王爱中、张雄飞、蔡为民、孟宇、涂燕林。
中国标准分类号:C81火警监视、报警与消防调度系统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20防火
GB 29837-2013《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介绍
GB 29837-2013《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是一项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该标准规定了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及报废要求,旨在确保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提高火灾预防和应对能力。
一、标准背景
火灾是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火灾探测报警产品作为火灾预防和应对的重要工具,其性能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火灾的及时发现和扑救。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可能会出现性能下降、故障等问题,需要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和适时报废。因此,制定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二、维修保养要求
根据GB 29837-2013标准,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应遵循以下要求:
1、定期检查: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火灾探测报警产品进行检查,确保其性能正常。检查周期应根据产品类型和使用环境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清洁维护: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火灾探测报警产品进行清洁,去除灰尘、油污等污染物,以保证其正常工作。
3、故障排除:当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及时进行故障排除,必要时可联系生产厂家进行维修。
4、维修记录:使用单位应建立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记录,记录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以便于日后的维护和管理。
三、报废标准
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在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出现严重故障时,应予以报废。根据GB 29837-2013标准,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报废应满足以下条件:
1、使用年限: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超过使用年限的产品,即使性能正常,也应予以报废。
2、严重故障: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故障,如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应予以报废。
3、性能下降: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性能明显下降,无法满足使用要求,应予以报废。
4、技术更新:随着技术的发展,原有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可能无法满足新的技术要求,也应予以报废。
四、标准意义
GB 29837-2013《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维修保养流程和明确报废标准,可以有效延长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使用寿命,降低故障率,提高火灾预防和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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