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1/T 329.2-201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2部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1/T 329.2-2018
中文名称:《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2部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
发布日期:2018-08-15
实施日期:2018-10-01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
归口单位: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德梁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华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睿笛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云、陶焱升、孙亮、沈大农、顾忠平、王喆、黄吉、陈军、刘晓新、胡敏、姜兴海、高强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预警和报警系统
DB31/T 329.2-201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2部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介绍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DB31/T 329.2-201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2部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以下简称“标准”)。
一、标准背景
1、社会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管理需求日益凸显。
2、法规依据:标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
3、目的:旨在规范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标准适用范围
1、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等。
2、放射性同位素:包括高放射性、中放射性、低放射性等不同等级的放射性物质。
3、场所: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集中存放场所,包括仓库、储存设施等。
三、标准主要内容
1、安全防范系统要求:规定了安全防范系统的组成、功能、性能等要求。
2、视频监控系统:要求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存放场所的安全状况。
3、报警系统:要求设置报警系统,包括入侵报警、火灾报警等,确保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4、门禁系统:要求设置门禁系统,对进出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权限管理。
5、防雷系统:要求设置防雷系统,防止雷电对存放场所造成损害。
6、防火系统:要求设置防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7、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物资、应急措施等内容。
8、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安全操作规程等。
四、标准实施与监督
1、实施日期: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2、监督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标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3、法律责任:违反标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B31/T 329.2-2018《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2部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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